《民法典》出台,其中关于“自甘风险”的新规与体育活动息息相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则需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保障文体活动参加者的人身安全。
张扬律师点评体育活动自甘风险00:0017:10
一直以来,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已基本上适用“自甘风险”的原则审理在体育竞技活动中受伤的赔偿案件,但是毕竟因为法律没有对 “自甘风险”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法院也会根据公平原则判决体育活动的参加者对伤者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供 稿 | 张扬律师团队
排 版 | 关楚琪
核 稿 | 苏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