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商业经营和个人的生活均离不开合同。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对企业的正常运转和个人交易的安全影响重大。但合同套路这么多,你真的会签合同吗?合同履行中的那些“坑”,你又知道多少?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汤嘉丽律师常年服务数十家企业,审查处理过上千份合同,帮助多家企业在经营期间做好合同的签订及合规管理,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在合同领域的法律纠纷方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结合最新的法律规定和实操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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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期】
敲黑板,划重点 | 本期知识点:
1、法律对债权转让的生效采用通知主义原则,债权人转让债权只要债权的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转让债权协议,且通知了债务人,债权人就已经履行了对债务人的告知义务,不必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2、债权转让必须遵守程序和手续,做到有效通知。新出台的《民法典》扩大了原有的通知范围,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有保证人的,应通知保证人,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供 稿 | 张扬律师团队
排 版 | 肖宇珊
核 稿 | 苏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