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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课间嬉闹受伤,家长起诉索要大额赔偿金。张扬律师团队代理校方胜诉免责
发表时间: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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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由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在校期间极易在与他人玩耍的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在学校的管理区域内涉及学生课间嬉闹伤害事故,校方是否会以疏于管理而产生赔偿责任?当学生出现受伤事故时,校方应当如何有效处置避免责任承担?

张扬律师团队一直担任多家教育指导中心及知名中小学的法律顾问,对处理校内人身伤害事故纠纷有丰富经验。团队在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期间,帮助广州市某小学成功处理了一宗校内人身伤害事故所引发的诉讼案件,代理校方获得终审胜诉免责。

学生课前被另一学生用门夹伤手指,受伤学生家长起诉索赔。

L是广州市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某日课间,因L的同班同学C在课前玩弄教室前门,导致L的右手无名指被严重夹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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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校方第一时间将L送至校医处就医,并立即联系了L和C的家长。但L家长并未第一时间接听电话,反而是C家长在接到学校电话后立即赶往学校并将已经得到校医紧急处理的L送至医院。L家长随后在学校老师多次联系后得知消息赶赴医院,在各方的努力下,L得到了及时就医,手指所幸未遭受功能性损害。

L出院后,考虑到康复及害怕受到二次伤害,L家长在与校方协商后决定让L在家休养,等康复一段时间后再上学。校方担心L的学业,积极主动安排老师上门辅导。除此之外,校方还积极组织L家长和C家长进行调解,但因L家长提出的费用过高等各种原因,三方一直未能调解成功。

受伤学生家长状告校方、侵权学生家长要求赔偿,一审判决校方无责。

因三方一直未能就此事的和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L家长将校方和C家长起诉至法院,认为校方未为处理此事起到积极作用且存在校园管理责任,要求校方和C家长共同赔偿各项费用高达21万元。

校方在收到法院传票后第一时间联系张扬律师团队寻求帮助,委托团队律师代理案件。在校方委托张扬律师团队后,C家长也与张扬律师团队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团队律师代理两被告共同应诉。

在本案中,校方最重要的是需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团队律师协助校方搜集与整理证据材料,向法庭提交包括校医室的就诊记录、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举办安全教育活动的记录等证据。而C家长作为侵权一方,张扬律师团队在了解到C家长在将L送医后积极垫付了前期医疗费,L住院期间还时常为L及其家人送去滋补汤水以示慰问,则草拟相关答辩意见向法官作出详细的陈述说明,以此证明其愿意承担责任的积极态度,同时针对L家长起诉要求的赔偿金额中不合理部分进行充分驳斥。

团队律师在庭审中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一审判决校方无需承担责任,而C家长仅需承担5200元的费用(包括法院酌情判决的1000元精神抚慰金及护理费等)。该判决结果与L家长起诉的21万元相差甚远,校方和C家长则对判决结果均表示满意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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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家长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L家长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校方和C家长继续共同委托张扬律师团队代理案件的二审阶段。经过开庭审理,二审法院继续支持了张扬律师团队的观点,于2021年6月底终审判决驳回L家长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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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张扬律师团队在本案中代理当事人应诉获得了一二审胜诉结果,充分保护了校方的合法利益;而对于侵权学生的家长一方,也通过团队律师的应诉获得了公平合理的判赔。张扬律师团队的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本次诉讼案件代理校方的律师为汤嘉丽、李梓琪,代理侵权方家长的律师为程筱璇、唐艺娟。

 

 

 

 

供   稿 | 张扬律师团队

排   版 | 董丽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张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