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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代言广告,演员潘粤明和企业均被罚!企业商业宣传如何做好合规管理?
发表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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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演员潘粤明因违法代言保健品广告,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51.6万。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3月15日,潘粤明接受委托拍摄了日加满牌日加满饮品(属于保健食品)视频和照片用于商业推广,上海东铪商贸有限公司先后在多个平台发布视频、推文,且发布内容中均未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2021年7月22日,东铪公司删除上述广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潘粤明以自己的名义和形象为保健食品作推荐和证明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构成违法代言广告行为。此外,东铪公司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被罚款约112.36万元。



无独有偶,2022年5月,演员景甜代言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因景甜在应知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被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罚没722.12万元。



对现代企业来说,广告无疑是宣传的重要方式,为了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很多企业会选择明星作为代言人,以求达到更好的销量,有的企业为了“博出位”,不惜通过编造夸张或虚假的内容来吸引消费者。为规范市场,近些年来,国家出台或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2022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也加强了对企业违法宣传的管理。企业一旦违反法律规定,不仅要删除广告,还要面临行政处罚,商誉也会受到一定影响,最后的结果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对于企业在商业宣传中常见的“雷区”,律师在此提出建议供企业参考。


律师建议

……


一、企业应对广告做好审查,避开法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避免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企业在宣传过程中,往往会采用各种方式、手段来凸显自己产品或服务的与众不同,最常见的就是在宣传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字眼,企业应做好筛查,如出现上述词语,应予以删除。


(电视剧《精英律师》剧照,剧中律师告诉当事人,做广告需多用比较级而非最高级)


如果企业广告中希望使用数据、统计资料等引证内容来作为展示的,应当真实、准确,不能为了宣传效果夸大数据,同时引证内容需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准确数据,宣传广告中应避免出现关于数据的具体化描述。


(某品牌洗手液瓶身广告除了引用数据外,还标注了数据来源)


(某香港品牌矿泉水,瓶身包装纸上发布称自己连续多年销售第一的同时标注了数据来源)


二、对于部分特殊商品,广告宣传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中的限制性规定。


国家对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食品、酒类、化妆品等特殊商品广告有特殊规定,更严格的如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企业应对应自身所处的行业,查询是否有对应的特别规定。


随着现代人养生意识的增强,很多企业在产品宣传上会主打“健康”的卖点,但却忽略了普通食品、保健品和药品在宣传上的区别。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属于普通食品,广告中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能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如果属于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如果属于药品,广告中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保健食品和药品均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三、法律法规对宣传的管理并不限于广告形式,企业在商业宣传活动均需注意规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均适用《广告法》的规定,不少企业会通过开设自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微博等来发布内容,由于内容发布在互联网上,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通常认为同样属于商业广告范畴,企业不应认为只要不是媒体投放广告就不受到限制。即使宣传内容不被认定为广告,但若宣传存在不恰当之处,企业仍有可能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而受到处罚。因此,企业在宣传过程中需咨询专业人士,做好宣传的把关,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汤嘉丽 |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团队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汤嘉丽律师具有法学与新闻复合背景,熟悉传媒运作规律,擅长法律文书写作及大数据分析,曾编写过广东媒体侵权数据报告、广州股权转让纠纷数据报告等,执业领域主要集中于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商事合同纠纷诉讼、破产清算等,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深厚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


汤嘉丽律师服务数十家大中型民营企业,办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并作为团队的主办律师完成了多起公司并购、分立、清算以及股权整理等公司非诉法律项目;同时还长期担任多家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国企改革、规范经营管理提供专业建议。


已出版著作:《爱问法律百科:合同纠纷必知120问》,2020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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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毛   洁

排   版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