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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静律师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邀请开展涉外干部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
发表时间:2025-06-19
要闻分类:诺臣动态

专注疑难复杂土地争议解决

作者/宋静 


这是 福律阁公众号 的第 728 篇原创文


律师简介

宋静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福律阁土地诉讼团队



为提升涉外干部应对复杂国际形势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广东的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2025年6 月 12 日,广州市涉外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2025年度第一期),在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成功举办。


(图一 宋静律师在讲解《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本次培训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简称“市委外事办”)主办,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承办,针对我国第一部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进行逐条学习,特别是行政机关执法部分,特别邀请了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宋静律师做系统培训,全市58 个行政单位,共计 74 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据统计,参加本次培训的政府机关有:市委宣传部、市委外事办、市人大华侨外事委、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等多个机关单位,还有越秀、天河、海珠、白云、番禺、黄埔、南沙、花都等各区政府外事部门及部分街道办。

(图二 宋静律师在讲解《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广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牵头城市,为了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新台阶,持续优化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广州市外事办自2018年开始,就公共场所外语标识使用乱象,开始通过立法进行政府监管。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在雷建威人大代表的组织下,在2018年成立以黄家章律师、周文洁律师、宋静律师为组长的立法团队,历经5年时间,于2023 年 11 月 29 日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获得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图三 宋静律师在讲解《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本次培训,宋静律师正是从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详细阐述了该规定出台的背景。这一规定不仅是回应人民群众对于规范外语标识的关切,落实广东省十四五计划中关于提升公共服务品质、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要求,更是满足指引外国人在中国生活的客观需要,同时借鉴了其他省市如深圳、上海、北京、海南等地在该领域的先进经验。此外,当前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存在诸多问题,如译写标准不统一、部分场所缺乏外语标识、译法不正确不规范、语言使用形式不文明不规范以及国际化和标准化程度不足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广州的国际形象和对外交流,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进行规制。

在解读规定的主要内容时,宋静律师着重介绍了其特色与亮点。该规定围绕城市数字化建设,创新性地将语音播报纳入法治化科学管理范畴,拓宽了外语标识管理的维度;对场所进行分类管理,明确规定了11 类应当设置外语标识的公共场所,同时鼓励经济功能区内其他公共场所依照规定设置外语标识,既保证了重点区域的规范管理,又为城市的国际化发展预留了空间;突出服务职能,明确市外事部门作为法规牵头实施单位,并赋予其制定译写标准和规范、组织宣传、开展监测纠正、出具认定意见、设立专家委员会、受理投诉举报等七项重要职责,构建了完善的管理体系。

(图四 宋静律师在讲解《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关于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管理体制,宋静律师详细说明了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承担着全面的管理及相关工作;区人民政府负责外事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与宣传;教育、公安、民政等众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则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宣传并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而公共场所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则具体负责外语标识的设置及维护,确保其准确、完整、清晰。此外,宋静律师还强调了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设置的要求,明确了“三不得” 和 “三应当” 的基本规范与译写规范,为外语标识的设置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指引。

(图五 宋静律师在讲解《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在行政执法环节,宋静律师分析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行政执法程序的严格要求,以及各级法院审判的尺度。行政执法机关败诉基本集中在时效、主体不适格、越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陈述申辩、送达、听证、公告、催告、重大案件讨论、集中决策等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过罚不相当等情形,宋静律师逐一进行了分析。

(图六 宋静律师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城管局参会代表赠书)

为了使学员们更好的学习和掌握本次讲座内容,课程结束后,宋静律师向各行政机关、各单位赠送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必备核心技能》(法律出版社)、《土地争议行民交叉裁判规则与案例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等专业书籍,以及《全国行政机关执法败诉案例集》等学习材料。

(图七 宋静律师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会代表赠书)

在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广东积极推进高水平开放以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大背景下,《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的实施具有深远意义。规范的外语标识能够提升广州作为国际交往中心城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形象,为外国友人提供便利,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这与广东“五外联动” 中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资、拓展外贸市场的目标高度契合。而宋静律师此次全面、深入的解读培训,不仅帮助涉外干部准确掌握了该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执法要点,更提升了他们在涉外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广州进一步推进国际化建设、广东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体系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法治保障。

(图八 宋静律师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办、广州市生态局参会代表赠书)





转发直播间到朋友圈,再赠送第4个大礼包

《全国行政机关败诉41个案例》(政府信息公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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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宋静律师团队

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