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的当事人家属向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小玲律师赠送锦旗,以示感谢。
2025年6月12日,一在校大学生因在校外兼职被他人利用参与线上涉诈资金的兑换交易业务,利用飞机、蝙蝠等聊天软件,通过USDT货币交易转移涉诈骗资金,后因被害人在外地报案被当地警方跨省抓捕到案。
人生地不熟,生活习惯也完全不一样,一个在校大学生就这样被跨省抓捕羁押1个月。看守所的每一天都异常煎熬,一边是对家人的思念,一边是深深地懊悔,怎么同学口中合法的兼职就变成了犯罪,一个从小就很乖很听话的孩子怎么就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带着这种复杂的情绪,在看守所艰难地熬着。
直到家属通过朋友介绍委托了冯小玲律师,在简单了解了情况以后冯律师便及时安排了第一次会见。第一次见面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一个略显青涩,清瘦俊朗的脸庞,看到冯律师的第一眼就哭了,姐姐我想回家,我害怕,这里的人说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吃的都是馒头面条我也不习惯,我已经很久没吃饱了。那一刻,冯律师觉得心里很酸,但是作为一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深知第一次会见的重点和重要性,在简单安抚男孩情绪以后,便开始了有条不紊的会见工作。
通过这次会见冯律师发现,男孩子属于在校大学生,其是被同学引诱参与涉案行为的,而且参与时间较短,涉案金额不算太多。根据这些情况,冯律师判断应该是有取保的可能性,但是因为侦查阶段不能查阅卷宗,律师仅凭借会见了解到的证据和侦查机关手头掌握的证据差距较大,还需要进一步与办案单位沟通才能确定取保的概率。在后续的办案过程中,冯律师先后多次奔赴外地会见当事人并与经办警官沟通,了解到涉案被害人的报案金额以及本案的涉诈金额,结合会见了解到的当事人的非法获利金额,通过退赃、退赔、取得谅解书的方式,成功为男孩争取了取保机会,并最终在被羁押30天的时候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与家人团聚。取保以后男孩及其家属多次电话感谢,并且在2025年7月21日从老家赶过来广州当面向冯律师表示感谢,并送上“专业敬业、不负重托;尽职尽责、律师典范”的锦旗。
刑事案件异地办案难度较大,全国各地司法环境差异较大,相同的罪名因为地方司法政策的不同取保率相差很大。针对被跨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因为距离较远,出差成本较高,会见时间和次数也会有所限制,家属往往很焦虑,给予律师的办案压力很大。如何安抚好家属的情绪,让他们在配合工作的同时也能够处理好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对于刑事律师来说是一个挑战。冯律师认为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真诚的服务态度才是破局的关键,每一次出差会见都能够给家属带来新的消息,每一次沟通都有回应,慢慢地家属就坚信律师的判断是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不是单纯安慰的话,内心的焦虑就会得到有效缓解,就可以逐渐投入到工作和生活当中,并最终迎来家人团聚的时刻。
冯小玲 律师
冯小玲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第三党支部组织委员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规中心秘书 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理事
广东省律协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羊城律政佳人优秀志愿者律师。
曾获荣誉:
曾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20年度、2021年度“业务成 果奖”;2023年5月9日荣获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颁发的“最佳辩 手”奖;2023年8月荣获广州市巾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颁发的“羊 城律政佳人志愿服务队优秀队员”奖。
擅长领域:
冯小玲律师是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毕业后从事刑事辩护工作至今,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电信诈骗以及各类疑难 复杂案件的取保、不起诉、缓刑,无罪辩护。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多 起不起诉、缓刑案件,并先后多次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业 务成果奖”。
成功案例展示(部分):
1、 经办蔡某某贩卖毒品罪,辩护成功获得不起诉,该案获得 广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业务成果奖,并被律协收录出版发行;
2、 经办欧阳某敲诈勒索罪,最终改判无罪,该案获得广州市 律师协会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
3、 经办尹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成功缓刑;
4、经办林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最终侦查终结,无罪释放;
5、经办曾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 ,最终侦查终结 ,无罪释放;
6、经办方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最终侦查终结 ,无罪释放;
7、经办马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成功缓刑;
8、经办邓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成功不 起诉;
9、经办何某某强奸案 ,最终成功侦查终结 ,无罪释放;
10、经办张某某轮奸案 ,最终成功争取到自首 ,刑期由十年以 上减少到八年;
11、经办周某健轮奸案 ,罪轻辩护成功 ,成功减轻刑期二年半;
12、经办韦某某强奸案 ,成功侦查终结 ,无罪释放;
13、经办方某健猥亵儿童案 ,争取从轻判处 ,低于检察院量刑 建议五个月;
14、经办柯某某强奸案 ,侦查终结 ,无罪释放;
15、经办刘某诈骗案 ,侦查终结 ,无罪释放;
16、经办吕某涛诈骗案 ,侦查终结 ,无罪释放;
17、经办蒲某某合同诈骗罪 ,侦查终结 ,无罪释放;
18、经办蔡某林诈骗案 ,侦查终结 ,无罪释放;
19、经办喻某春盗窃案 ,成功将盗窃金额从25万元减少到17万 元 ,减少刑期一年以上;
20、经办江某某虚开发票案 ,成功缓刑;
21、经办张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终判三缓四;
22、经办林某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 ,侦查终结 ,无罪释放;
23、经办王某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案,成功缓刑。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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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冯小玲
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