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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个律师的庭前准备,能让案件反败为胜?
发表时间: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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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与以往团队常代理的行政案件不同,本案申请执行人A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名下银行账户的征收补偿款一案,即是宋静律师团队受张某夫妻的委托,请求代理其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的民事案件。

本案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程序获得胜诉结果,这一结果离不开团队办案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尤其得益于充分的庭前准备,本文特从如何做好庭前准备这一角度出发,记录该案的办案过程。

1、草拟法律文书,做好回应准备

一般,在庭前都会收到对方当事人的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下一步工作就是要根据案件情况针对其提出的观点起草反驳意见以及质证意见。

因本案存在特殊之处,在张某夫妻委托我们团队之前,其已经就法院作出的查封裁定书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但被法院驳回了异议申请。而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阶段,申请执行人A银行却无故申请撤回执行,随后又重新申请强制执行。

故我们代理张某夫妻针对法院新作出的查封裁定书提起新的案外人执行异议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所以在本案的庭前准备阶段,不仅要对对方当事人在答辩状中提出的观点进行回应,还要综合对方当事人在前一程序中的答辩内容及庭审发言进行补充回应,确保无遗漏。

2、归纳争议焦点,补充案例检索

每个案件均有其争议焦点,争议焦点不外乎结合我们代理具体案件提出的观点和主张以及对方当事人的答辩内容和回应事项进行归纳。

在庭前总结和归纳争议焦点,相当于给了我们一次提前“演练”的机会,可以预先想象和对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可能会相互辩驳的关键点,做好充分回应准备。

对本案来说,我们的首要目标就是要证明张某夫妻对案涉征收补偿款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于是我们归纳出案涉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认定、案涉征收补偿款的属性区分以及案涉征收补偿款的归属认定及发放依据等争议焦点,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论述,以达到案涉征收补偿款全部归属于张某夫妻二人的证明目的。

至于法律法规及案例检索,这其实贯穿了我们办理案件的整个过程,从前期梳理、研究案情到制定诉讼策略、起草法律文书再到庭前准备等阶段,都需要法律法规及案例的检索结果作为辅助。

具体到本案而言,因本案历经两次执行异议程序,且中途还出于疫情管控的原因使得开庭时间延后,故本案开庭时间距离前期通过检索研究案情的时间较长,在此期间不排除有新的类案或者与案件相关的政策规定已经公布,因此在庭前准备阶段亦需要进一步补充检索,重点是根据已经归纳的争议焦点,对当地各级法院审理的案例进行再次检索,筛选出可以支撑我们观点的案例,形成新的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报告,辅助庭审。

此外,为方便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及时翻看我们提到的类案判决,在庭前可进一步制作提交给法院的检索报告版本。

3、申请证人出庭,整理作证流程

本案另外一个关键之处在于,要证明涉案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仅为张某夫妻二人。

这其中涉及房屋的翻建时间及出资流水,但因时间久远,房屋翻建的出资流水、记录已经无法完全收集,仅提交一部分出资明细可能会适得其反,故我们需要提供证人证言作为证据来加强证明我们提出的观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号,以下简称民诉证据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这意味着开庭前我们要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针对证人出庭作证事宜,向法院提交申请后并不代表这一项工作的完结,我们还要进一步跟进法院是否准许我们的申请。

在得到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通知后,为使得证人顺利出庭作证、庭审更加顺畅地进行,我们需要根据与证人出庭作证相关的法律法规整理证人出庭作证的流程,在庭前分别对证人进行一次辅导,让其做好如实作证的心理准备。

4、预设各方发问,完善庭审提纲

庭审提纲一般包括案件基本信息、开庭陈述、举证及质证意见、争议焦点归纳、预设各方提问、辩论意见、最后陈述等内容。针对预设各方发问这部分内容,通常需要提前预设法官发问、对方向我方发问以及我方向对方发问。

而因本案庭审的参与人员有证人,故各方针对证人的发问也需要提前预设。

首先,针对法官可能会提出的问题,不仅需要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检索观看类案的庭审视频,首选本案经办法官审理过的类似案件,以总结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特别关注的问题和感兴趣的要点,还需要我们对案件的细节有足够清晰的了解,做好及时、准备回答的准备。

其次,针对对方可能会向我方提出的问题,尤其要注意对方在前一程序中极力反驳我们的观点及前面程序法院的文书中已形成的对我们的不利认定,不排除对方依旧在一审开庭过程中紧咬不放。

再次,预设我方对对方的发问,则要根据个案灵活应变。例如在本案中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人A银行认为案涉征收补偿款部分属于本案第三人(被执行人)的主要理由是案涉被征收房屋的业主之一是第三人(被执行人),则第三人(被执行人)享有房屋被拆迁后的补偿权益,那么我们可能就要发问对方是否有其他证据证明第三人实际出资翻建房屋。

而在我方已经提供多方证据证明房屋翻建的事实和出资人为张某夫妻二人的情况下,对方仅靠其庭前提交的薄弱证据来支持其提出的观点,大概率是缺乏说服力的。

最后,在提问证人环节,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诉讼代理人可以在审判人员准许的情况下对证人发问,那么我们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并且紧紧围绕证人出具的书面证言内容,向证人发问。

例如在本案中,出庭作证的证人主要是证明案涉房屋翻建的事实情况,前文已述,房屋翻建的时间较为久远,出庭作证的证人为当事人的邻居等,为使得其记得如此久远的房屋翻建时间变得合理化,我们需要询问其当年是否有发生比较特别的事情,比如自家的房屋也在同一时间翻建,才会对他人房屋翻建的时间有较为清晰的记忆。

5、做好背景调查,了解法官风格

如今,得益于互联网的发达以及各大法律数据库的开发应用,我们可以在网上搜索具体某位法官的相关信息。

简单来说,对案件承办法官进行背景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01、承办法官的庭审视频,这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以及法律数据库都可以进行查找。通过提前观看承办法官的庭审视频,可以先了解该法官审理案件的风格特点。

02、搜索该法官的学历背景和履历,对承办法官的经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03、对案件承办法官发表过的学术文章进行搜集研判,可能会对我们提出的主张有所帮助。比如在本案中,我们有搜集到本案承办法官曾经发表的论文,论文中提及的观点刚好与我们本案归纳的争议焦点之一有所契合,故将其观点融入我们的开庭陈述中,希望能够对法官的自由心证产生影响。

04、分析承办法官审理过的案件类型及裁判结果,主要是提前了解该法官承办的业务类型,在类案当中一般是如何裁判的。做好承办法官的背景调查,在庭前就对该承办法官进行初步了解,视情况是否需要对开庭陈述等庭审提纲内容做相应调整,也能提前做好和法官在庭上沟通的心理准备。

6、办案总结

本案一审获得胜诉的结果,离不开办案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以及客户一直以来的信任与配合。

虽然本文从庭前准备的角度出发总结本案的办案手记,但案件办理的重要阶段远远不止庭前准备阶段,还包括案件的前期洽谈过程以及制定诉讼策略,还有庭后提交代理词,等等。

我们需要谨记的就是,以目的导向,做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形成案件跟进及管理流程,尽全力达到客户的目标。

 

 

 

 

供   稿 | 宋静律师团队

排   版 | 董丽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石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