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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抢征收补偿款,居然会败诉?
发表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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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为了抢征收补偿款,与拆迁指挥部打起了官司。谁知不懂法律,选错了诉讼的方向,最终有道理,也被法院以重复诉讼为由,驳回再审申请,还是拿不到钱。





案情介绍



一家5口住的村子,面临征收拆迁。父母年纪大了,也不懂什么法律,被拆迁指挥部连续几天上门宣传后,很快就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还领取了100多万补偿款。
不久,这件事被子女们发现了,大家总觉得隔壁家叔叔与自己同年建设的房子,同样的面积,同样的时间办证,为什么比自己多拿300万?
大家赶快翻找出自己的土地证和安置补偿协议,这时才突然发现,自己土地证登记的居然是国有土地。
难怪隔壁家叔叔的补偿款拿得高。
国有土地等于城市的土地,价格要比村里的集体土地高几倍呢。但父母签订的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却是被拆迁指挥部按照集体土地标准支付的补偿款
自己少拿了200多万!


 于是,子女们让父母第一时间跑到法院起诉,以拆迁指挥部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父母和拆迁指挥部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

这个案件经一审、二审诉讼,最后法院认为,补偿协议属于自愿签订,是有效的,判决驳回了父母的诉讼请求。

于是,子女们启动第二轮攻击,以区政府作为被告,认为区政府没有按照征地方案上,国有土地给予300万补偿的公告,没有履行征地方案,请求撤销安置补偿协议。

这个案件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诉讼,一直从基层法院,打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后,法院认为,父母去年已经就补偿协议提起过诉讼,当时民事法院判决协议有效。现在不服签订协议行为,重新提起的行政诉讼,实质属于同一纠纷,属于重复起诉,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裁定驳回了父母的起诉。

最后,这个案件,从2013年打到2017年,用了4年的时间,历经5次诉讼,最终的结果,还是只拿了100多万。



这个案件到我们手上的时候,我们也觉得很可惜。当事人打了5年的官司,耗费了大量的钱和时间,却有理也不管用。他们的败诉在于,当事人并不了解政府征收补偿的流程。只要被征收人自愿签下补偿协议,再想去推翻,难度就非常大了。
后来,我们重新给客户设计的诉讼策略,换一个方向去打。建议父母重新向拆迁指挥部提交一个申请,要求拆迁指挥部按照国有土地补偿标准,向自己支付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之间的差额部分。
如果指挥部拒绝,那我们就可以起诉指挥部不作为重新提起一个行政诉讼。目的是,不再纠结推翻旧的补偿协议,而是重开一局,拿差价。
这个案件,经过我们的策划,客户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诉讼,经过短短2年时间,最后如愿以偿拿回200多万的差价!
早知道这样的结果,当事人简直是白白浪费了5年的时间,还一度以为法律不公平正义!
正是因为自己不懂法律,没有找到专业的律师团队,才导致诉讼方向错误,有道理的居然也败诉了。



宋静 律师


中山大学民商法硕士


农工民主党广州市委会法律委员会 副主任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政府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企业合规中心执行主任


先后参与《广州市母乳喂养条例》等5部地方立法的调研草拟工作


著有《土地争议行民交叉裁判规则与案例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 已出版) 


著有《政府监管与行政合规》(中国法制出版社 正出版) 



供   稿 | 宋静律师团队

排   版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石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