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当事人杜女士在广州越秀区拍卖取得了一处房产,但当时拍卖机构没有负责交吉,因房内有租客始终未能收回房屋,原租客继续居住了十余年。原租户去世后,剩余其子吴先生因历史原因无偿居住于此,杜女士曾因家庭变故无力处理,而吴先生既无稳定收入也无自有住房,双方陷入僵局。为此,杜女士委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诺臣所”)处理该纠纷。
当这起案件交到诺臣所郑子殷、蔡佳峻律师手中时,他们看到的不仅是法律条文下的“腾退纠纷”,更是两个普通人被现实困住的人生。
诉讼之外,先解“人”的困境
在办理案件时,两位律师并未急于推进法律程序,而是先前往涉案房屋,经过多次上门终于联系上了居住在此的吴先生。据沟通得知他并无经济收入,虽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却没有退休金保障,也无力负担广州高额的房租,十多年来挤在20多平方米的老房中,若强行驱逐,可能导致他无处可去。
“解决问题不能只靠一纸判决。”两位律师达成共识。他们做了三件事:
暂缓施压:与杜女士协商达成一致,暂不追讨过往占用费,给予吴家过渡时间。
申请公租房:带吴先生前往街道了解公租房的信息,帮助其准备公租房申请材料,陪同其到有关部门解释特殊情况。
卡点跟进:时刻关注公租房申请的最新消息,协调社区加急办理,赶上2024年的公租房摇号申请的截止日期。
法庭上是对手,法庭外是帮手
诉讼过程中,律师团队始终秉持“刚柔并济”:在法庭,他们严谨举证房屋产权,主张杜女士的合法权益,为杜女士主张腾退房屋和支付房屋占用费。
在庭外,他们定期致电吴先生询问公租房进展,提醒关键时间节点。当吴先生摇中公租房的消息传来时,蔡佳峻律师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
吴先生在公租房交房后将涉案房屋收拾打扫干净,主动搬离。杜女士得知对方困境后,主动免除了房屋占用费。结案后,吴先生送来锦旗,感谢两位诺臣律师的帮助。
图为对方当事人吴先生向我所郑子殷、
蔡佳峻律师赠送锦旗
这起案件没有“胜诉方”与“败诉方”——杜女士收回了迟来十余年的家,吴先生告别漂泊有了稳定居所。或许这就是法律人的另一种答案:在权利与道义之间,永远可以选择多走一步。
郑子殷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行业30年,擅长民商事法律业务和公共法律服务:资产并购、企业法律顾问、高净值人士私人法律顾问;慈善法和非营利社会组织管理应用、学校法律顾问、校园安全事故纠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曾获主要荣誉:
2015年,腾讯大粤网、腾讯公益“2015时尚公益盛典温暖人物奖”
2017年,获第五届广东省志愿服务金奖 、首届律界公益榜公益爱心优秀奖、广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广州市慈善榜最具影响力慈善人物
2018年,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形象大使、广州市律协“最美律师”
2019年,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获广东好人、广州最美志愿者、广州十优律师
2021年,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2017-2021年度全省优秀律师、广州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22年,获凤凰行动者联盟2022公益盛典年度十大公益人物入围、2021年度广东省最美志愿者和广州市最美志愿者、广州最美慈善家庭
2023年,获广州市政协2022年度广州市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提案(2个)、在广州市律师协会“30年30人30所”活动中获评为“暖·服务为民榜样”、获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
2024年,获评广州市政协“2023年度优秀市政协委员”、获中国家庭教育学会2023年度家庭教育公益人物、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委员会主任
蔡佳峻 律师
【擅长业务】
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争议及国企法律事务,为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肇庆市高新区管委会、省属大型海洋重工国企、大型军工企业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服务。
【获奖经历】
2024年5月,获得“2023-2024年度广州市司法局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2024年5月,获得“2023-2024年度广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理论专著】
1、2019年,于中山大学《立法评论》刊物发表文章《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问题研究》;
2、2021年,参与编写《给孩子讲<民法典>》,该书系全国范围内第一本关于《民法典》的青少年普法读物,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2021年“暑假读一本好书推荐书目”;
3、2022年,参与编写《民法典新规则全知道》,该书由民法学家王利明教授作序,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多次接受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经济科教频道、民生频道、珠江频道、潮州电视台及广州日报、新快报、钱江晚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采访或专访。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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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郑子殷律师团队
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