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只是用AI做了张海报,公司却说我抄袭,被客户退单给公司造成4万余元经济损失,把我开除了...”
黄子祺律师接到罗某求助时,他已被公司连发三份《待岗通知书》、工资从13000元降到3000元,更收到一纸《开除通知书》。三个月后,广州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构成违法解除,需向罗某支付赔偿金,并补发工资、未休年假工资。
案子赢了,但黄律师更想告诉所有“打工人”:AI不是免死金牌,裁决书也不是故事终点,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面临的新规则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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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复盘:当AI生成内容撞车“版权雷区”,公司“三连击”是否合法?
1、待岗:2025年4月起,连续三次发出《待岗通知书》,理由都是“XX海报涉嫌严重抄袭”,公司需要开展调查,安排员工待岗;
2、降薪: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3000元,岗位和绩效工资全部扣减;
3、开除:5月7日发出《开除通知书》,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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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路径:黄律师视角对罗某进行“五问”?
1、工具合规吗?——公司是否允许使用AI生成商用素材?是否在合同或制度里列明?
2、AI关键词指令谁拍板?——创意方向、参考图、关键词、AI海报是否经过上级确认?
3、版权清了吗?——公司有无要求进行防抄袭检查并提供技术支持?
4、其他设计师怎么做的?——所谓“抄袭”史无前例还是普遍现象?
5、留痕了吗?——创作过程、工作汇报、版本迭代记录能否证明符合工作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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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对决:黄律师如何锁定“违法解除”?
1、时间线倒置:3月11日上级已知晓AI出图并继续推进项目,5月再追责,构成“事后甩锅”;
2、降薪无依据:待岗≠降薪,除非双方协商或规章制度已公示,公司两者皆无;
3、违法解除:违纪事实不清、制度无关于“AI辅助设计流程”的规定、损失未量化,无扣款凭证。
公司“三连击”全部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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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
“AI用工”合规提醒
本案裁决再次提醒:当技术迭代速度超过制度更新速度时,最先被“撞疼”的永远是劳动者,最后“买单”的往往是用人单位。
技术可以一夜迭代,制度必须同步跟进。支持赔偿金对罗某是迟到的正义,对用人单位却是昂贵的教训。
别让AI成为“背锅侠”,更别让“事后甩锅”成为管理惯性。先立规矩,再用AI,才能真正享受技术红利,而不是赔偿黑洞。
黄子祺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劳动法律事务部 副主任
【教育背景】上海大学 法律硕士
【执业领域】企业法律顾问 | 劳动法律师
【代表业绩】
1. 专注劳动法领域,代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获得改判的胜诉判决。
2. 指导、承接世界500强保险公司百人裁员项目,超期完成全部裁员任务,获得客户好评。
3. 特邀培训讲师,为泵业龙头企业、中国顶尖管理软件企业等中大型企业提供劳动法律培训。深入浅出,从理论到实践切实指导企业进行基础性、系统性的人事管理体系搭建。
4.常年为20+全国性用工企业提供劳动法律咨询服务,熟悉各地用工政策和司法裁判倾向。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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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劳动法律事务部
撰 稿 | 黄子祺
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陈润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