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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您选保险——重疾险—月薪5千也能筑起防护盾!
发表时间: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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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聚焦工作中最常见的保险纠纷源头——重疾险。


南非心脏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Dr. Marius Barnard)曾成功救治一位34岁的单亲妈妈。她罹患早期肺癌,手术成功切除肿瘤后,医生叮嘱她务必静养。然而两年后,癌症卷土重来,已是晚期。面对医生的追问,她无奈坦白:“我有两个孩子,治病耗尽了积蓄。我必须为他们攒下生活费、房租和教育基金,根本没法休息!”短短两个月后,这位母亲溘然长逝。此事深深触动了巴纳德医生,他领悟到:“医生能拯救生命,却可能耗尽患者的积蓄;能治愈身体的创伤,却无法抚平经济的伤痕。唯有保险,才能疗愈经济上的创痛。”由此,他提出了一个突破性的理念:“保险不应只在身故时赔付,更应在人们活着、患病时提供经济支持。”1983年,巴纳德医生与南非Crusade人寿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了世界上首款重大疾病保险。这款开创性产品覆盖心肌梗死、癌症、冠状动脉搭桥术和脑中风四大核心疾病,其设计初衷直指患者罹患重疾后的收入中断与康复费用短缺问题,而非单纯覆盖医疗支出。重疾险采用“确诊即付”方式一次性给付保险金,让患者无需担忧生计,得以专注康复,因此也被称为“收入损失险”——这正是它与医疗险最显著的区别。


1995年,中国平安保险将重疾险引入中国市场,当时仅保障7种重疾,主要面向高端客户。2006年前,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各保险公司自行制定疾病定义和核保规则,导致理赔纠纷频发。2007年,原中国保监会颁布《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及使用规范》,统一了25种核心重疾的定义与理赔标准,并要求所有产品必须涵盖其中最高发的6种疾病,国内重疾险自此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目前,我国重疾险定价及评估依据是2020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和《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新规新增3种重疾和3种轻症,对甲状腺癌实施分级赔付,并限定轻症赔付上限为30%。


日常生活中,重疾险与医疗险极易混淆,下面我们剖析两者的核心差异:


1.赔付性质的法律定性迥异。


重疾险属给付型合同,是《保险法》定义的“定额给付保险”。只要符合合同约定的疾病定义,即触发赔付义务,无需提供医疗费用凭证。赔付金属于个人财产,可自由支配(如偿债、弥补收入损失),不受第三方追偿权限制。而医疗险则是补偿型合同,适用“损失补偿原则”,需凭医疗发票报销,且总额不超过实际支出。若投保多份医疗险,总赔付额不得超过实际医疗花费(以防不当得利)。


2.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点各有侧重。


选择重疾险时,需重点审查疾病定义(如癌症是否涵盖原位癌)、赔付条件(确诊/实施手术/达到特定状态),警惕部分条款的释义争议(如“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的鉴定标准)。选择医疗险时,则应重点关注免责条款(既往症、高危运动免责)、续保条款(是否保证续保)及医院范围(是否限定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避免因就医不合规遭拒赔。


3.两者的保障期限法律效力不同。


重疾险作为长期合同,受《保险法》第15条保护,保险公司不得单方解除(欠费除外)。医疗险多为一年期合同,续保时保险公司可调整费率或拒绝续保,稳定性较弱——您今年购买的医疗险,次年可能大幅涨价甚至停售。


既然重疾险是转移“因病致贫”风险的有力工具,一步到位购买足额保障自然理想。但若预算有限或初入职场,如何破局?


01

预算有限时如何优先排序?


险种

推荐顺序

法律意义

实操建议

医保+百万医疗险

首位

覆盖大额医疗费,避免因病致贫

选合同条款中明确保证续保期限的产品

重疾险

次位

锁定长期疾病保障,防范收入中断风险

初始保额≥30万(覆盖3-5年收入)

意外险

必备基础

转移意外伤残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风险

含猝死责任(近年法院支持赔付案例增多)


律师提示:未配置重疾险时,若突发重疾,医疗险仅报销治疗费。康复期收入骤降导致的房贷、赡养费等债务,仍可能引发经济困境。


02

重疾险选购法律要点


1.条款陷阱排查:警惕“拆分病种凑数”产品(如将1种病拆成10种轻症),确认涵盖银保监会规定的28种核心重疾(覆盖95%高发疾病)。


2.轻症/中症条款须明确包含“原位癌”“轻度脑中风”等高发轻症。


3.缴费期设计:优选30年缴费期,善用《保险法》第36条宽限期规则(60天内补缴保费合同仍有效),缓解前期压力。


4.健康告知合规:如实告知但不扩大解释(如体检“乳腺结节BI-RADS 2级”,回答“是”即可,无需详述细节),规避未来被指控欺诈性理赔。


03

医疗险争议预防指南


1.医疗费用凭证:保留所有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及病历(保险公司可能以“缺少明细”拒赔)。


2.院外购药:确认合同是否涵盖肿瘤特药直付(如Car-T疗法),避免自费购药后报销遭拒。


3.争议解决路径:遇理赔纠纷,优先拨打银保监会12378热线投诉(效率常高于诉讼)。


04

律师特别风险提示


1.重疾险“确诊即赔”误区:仅部分疾病(如癌症)确诊即赔,多数需满足特定条件(如限定治疗或手术方式)。签约前务必逐条核对理赔触发条件。


2.医疗险续保风险:即便注明“可续保至99岁”,产品停售仍会导致合同终止。优先选择写入合同的保证续保期(如6年、20年)。


3.带病投保隐患:隐瞒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史投保,一旦发生相关重疾(如脑中风),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并解除合同。


敲黑板!特别提醒大家在购买保险,签署保险合同前,一定要要求保险代理人出示条款全文纸质版(非宣传彩页),即完整的保险合同,重点用红笔圈出“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等关键条款清晰理解,并留存和保险代理人沟通聊天记录及录音,有一定的证据意识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每个人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均不相同,适合的保险产品自然千差万别。选择保险时,务必结合自身实际,量体裁衣。同时,保持理性,不被营销话术所迷惑,坚守“先保障,后理财”的原则,让保险真正成为生活的守护盾,而非经济负担。面对复杂的保险条款与潜在的法律风险,建议您在签约前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个性化、专业化的投保建议,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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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曦蕾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广东省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 委员

ICFP国际理财规划师

CICFP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

美国ABNLP协会注册NLP执行师

企业合规师


·2021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8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家族企业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7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家族企业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

·2017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招摇撞骗案)


岑曦蕾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办理了多宗涉及境内外合同纠纷、侵权赔偿、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等方面案件,还曾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等金融机构的诉讼业务代理律师,办理了多宗诉讼、非诉讼、执行案件,保全和回收了大量的国有资产。


深耕于财富传承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及执业技巧。自2017年以来,受托为多位客户制定财富规划方案,金额达数千万美元,协助客户全面实施落地境内外的财富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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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嘉猷律师团队

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刘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