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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最高院典型案例|家从来不是施暴的法外之地,爱更不能成为伤害的借口
发表时间: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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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截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发布一批防范、惩治家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这六起案件不只是给全国法官参考的裁判标准,更是敲给每一个家庭、每一位社会公民的警钟。



监护不是父母的私人权利,是推卸不掉的法定责任

很多家长根深蒂固觉得:孩子是我生的,怎么养、钱怎么花,外人无权插手。但最高院判例直接推翻这个错误认知。



案例 1:恶意转移资产,拒降抚养费诉求被法院全部驳回

男子离婚后每月需支付 6000 元抚养费,预判自己即将失业后,火速把 130 万卖房款 + 80 万工资,合计 210 万全转给新交往对象,随后起诉法院,要求把抚养费降到每月 2000 元。 法院最终直接驳回他的诉求。


律师解读个人财产自由有边界,孩子的生存、成长开支永远优先。法律不会纵容父母为了自身享乐,牺牲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这是硬性红线,无关道德,是法律强制要求。



案例 2:目睹继子被家暴全程不作为,母亲丢失抚养权

女子再婚之后,新任丈夫长期用衣架、充电线殴打年幼儿子,母亲全程冷眼旁观,没有制止、没有报警、没有任何保护行为。前夫得知后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全力支持前夫诉求。


律师解读监护人的不作为,等同于主动伤害孩子。法律不要求普通人以暴制暴,但制止暴力、报警求助、保护孩子是每位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眼睁睁看着孩子遭受伤害,就不配拥有监护资格。



案例 3:持擀面杖长期殴打幼童,无视人身保护令数罪并罚

一名母亲以管教为名,常年用擀面杖殴打 6 岁孩子,学校老师察觉异常报警,法院随即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可该母亲无视司法文书,持续施暴致孩子轻微伤,最终因虐待罪、拒不执行裁定罪两项罪名合并处罚。 私自体罚早已不是家事,公然对抗法院保护令,只会迎来双重追责。



案例 4:同居男友虐待幼童,旁观母亲双双获刑

两岁男童被母亲的同居男友殴打至轻伤二级,母亲全程在场却全程放任,没有任何阻拦。判决结果:施暴男友获刑 3 年,未尽监护保护义务的母亲同样获刑年。


重点提醒稳定共同生活的同居人员,同样属于虐待罪追责主体!只要形成事实抚养共处关系,伤害未成年人一律依法追责。



案例 5岁女童遭长期虐待身亡,施暴者判处死刑

整批案例中性质最恶劣的一案:岁幼女被亲生父亲与其同居女友长期摧残,捆绑悬吊、冻饿体罚、电线抽打。仅仅因为尿床,孩子被殴打至右心房破裂死亡,全身挫伤面积超 830 平方厘米。 最终同居施暴女友被判死刑并已执行,孩子生父判处无期徒刑。


律师解读棍棒底下出孝子” 早已是落后野蛮的错误观念。最高院明确表态: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的,依法顶格从严惩处,最高可判处死刑。任何以爱为名的暴力,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案例 6:教师落实强制报告,72 小时完成全流程救助

12 岁女孩长期遭受亲生母亲虐待,甚至被逼迫拍摄裸照牟利。学校老师发现孩子身上多处淤青,没有抱着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态,第一时间上报校内未成年人法治工作室。 法院联动公安、民政、妇联多部门同步行动:72 小时内完成孩子临时庇护、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刑事立案、心理疏导、撤销母亲监护权,将女孩安置至祖母家中,并建立长期回访机制。涉事母亲最终获刑7年。


律师划重点强制报告制度是孩子的救命通道教师、医护、托管机构等高频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者,是发现家暴侵害的第一道关口。只要发现孩子疑似遭受伤害,必须及时上报,一次举报,就能拯救一个被困在暴力里的孩子。



不存在管教式虐待,棍棒教育、家务私事没有司法豁免权

这六起案例里,最让人痛心、震慑力最强的核心观点:打着为孩子好”“管教孩子” 旗号实施暴力,法律绝不姑息。



致所有施暴

别再拿家务事” 当伤害孩子的挡箭牌。最高法、最高检统一明确:针对未成年人、残障弱势群体的家暴、家庭侵害,一律从重处罚,符合条件直接公诉,不存在私下调解就能了事的空间。



致每一位监护人

监护权从来不是随心所欲的特权,是法律硬性绑定的责任。放任他人伤害孩子、刻意逃避抚养义务,都是施暴帮凶,一样会承担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



致每一位普通人

不要对别人家的暴力视而不见。如果你发现孩子身上有不明伤痕、情绪异常、长期恐惧家长,立刻报警、联系学校、妇联求助。你的一次发声,可能彻底改变一个孩子的人生。


家,本该是孩子最安心的避风港。如果港湾掀起伤人的风暴,法律永远是守护孩子、永不熄灭的灯塔。


我是郑子殷律师,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步履不停。


如果你身边发现疑似未成年人遭受家暴,你知道该通过哪些渠道求助吗?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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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子殷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业超过30年,是知名的未成年人法律保专家。


曾获主要荣誉:

2024年,获评广州市政协“2023年度优秀市政协委员”、获中国家庭教育学会2023年度家庭教育公益人物、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委员会主任


2023年,获广州市政协2022年度广州市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提案(2个)、在广州市律师协会“30年30人30所”活动中获评为“暖·服务为民榜样”、获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


2022年,获凤凰行动者联盟2022公益盛典年度十大公益人物入围、2021年度广东省最美志愿者和广州市最美志愿者、广州最美慈善家庭


2021年,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2017-2021年度全省优秀律师、广州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获广东好人、广州最美志愿者、广州十优律师


2019年,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18年,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形象大使、广州市律协“最美律师”


2017年,获第五届广东省志愿服务金奖 、首届律界公益榜公益爱心优秀奖、广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广州市慈善榜最具影响力慈善人物


2015年,腾讯大粤网、腾讯公益“2015时尚公益盛典温暖人物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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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克明


前省属文化国有企业副总、核心骨干,资深阅读推广人、希望工程劝募大使;持有心理咨询师、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亲子沟通培训师、高级儿童成长顾问多项专业资质。


多年深耕心理咨询与家庭教育领域,长期扎根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一线。


专业深耕领域

家庭教育与心理咨询:擅长青少年心理健康疏导、情绪调适与行为矫正、科学家庭教育指导、儿童成长规划,具备扎实专业理论与丰富一线实战经验。


亲子与家庭建设:专注亲子沟通优化、高质量亲子互动构建、家庭阅读推广;深耕婚姻情感经营、整体家庭关系调适、婆媳关系调和与修复等实务辅导。


文化公益社会服务:长期投身全民阅读推广、公益宣讲、希望工程劝募及文化惠民事业,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科普、个案心理疏导、家庭关系修复与成长赋能等社会服务工作。


兼具省属国企管理阅历、文化出版积淀与心理家庭教育专业功底,秉持专业、严谨、温暖、务实的服务理念,融合文化传播、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婚姻家庭调适与终身学习制于一体,专注助力亲子良性共育、婚姻家庭和睦、家风家教建设及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长期深耕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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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〇〇二年一月,二〇一二年被评为“广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二〇一七年改制成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自开办以来涉足的业务广泛,包括:房地产与城市更新、金融、知识产权、执行与资产处置、建设工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刑事合规、刑事辩护、立法与行政法律事务、涉外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婚姻家事、商事争议解决等法律业务,能在多个领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诺臣”喻意“已诺必诚”的职业素养和服务精神。而“LAWSONS”取意“法律众子”,表达了诺臣人对法律公义的敬崇之心。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诚信、专业、审慎、智慧的信念和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权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做到智圆行方,已诺必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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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郑子殷律师团队

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