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幅
暑期防侵害普法 | 第二期:如何教会孩子保护自己?
发表时间:2026-08-14
首页 > 诺臣专业 > 专业研究 > 研究详情



上一期(暑期防侵害普法 | 第一期:为什么要重视儿童自我保护教育?),我们聊了为什么要做安全教育。熟人作案超过九成,暑假是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高发期。这一期,我们来聊聊具体怎么做。


第一步:认识自己的身体


泳衣覆盖的地方,就是隐私部位。无论是别人要看或摸你的隐私部位,还是要你看或摸他/她的隐私部位,都要大声说“不”。


教孩子认识身体时,应使用科学名称,如“阴茎”“阴部”。这不仅能减少混淆,也让孩子明白:自己的身体并没有什么好羞耻的。


第二步:分清“安全触碰”

和“不安全触碰”


什么是安全的触碰?


自然、温暖、开心、光明正大的触碰。


什么是不安全的触碰?


不适、不安、紧张、恐惧、疼痛,或让你“不想让别人知道”的触碰。无论对方是陌生人还是熟人,只要让你感到不舒服,就是不安全的。


第三步:警惕

“非身体接触”的侵害


侵害不只是身体接触,还包括:


言语:说色情言语、讲黄色笑话


视觉:向未成年人裸露身体,或要求其裸露


环境:在房间播放色情影像、摆放色情物品


网络“隔空猥亵”: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暴露隐私部位,或实施淫秽行为



案例:舒某“隔空猥亵”案



2024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舒某案作出判决。舒某在三年多时间里,伪装身份,骗取40余名7至10岁未成年人信任,诱导其暴露隐私部位。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此类“隔空猥亵”行为以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论处。


必须警惕:


舒某伪装身份:自称“善解人意的闺蜜”,包装成“被收养的孤儿 + 遭受哥哥侵犯的受害者”,博取未成年人信任。


诱导内容:教“涨粉技巧”(如“要穿得暴一点”);伪装成“患病留守儿童”,以“想看看女生胸部长什么样”为由,诱导观看私密部位。


社会危害延伸:有受害儿童家长知情后,竟“不愿报警还打孩子”?!父母也有强制报告义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家庭监护缺失与认知误区不容忽视。


第四步:如何防范性侵害


★学习与年龄相适应的性健康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尽量避免独行,不去偏僻人少的地方;


★如有人邀请到住处、宾馆等地,需征得父母同意并结伴同行;


★不去酒吧、网吧、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场所;不接受陌生人食物,不喝含酒精或不明成分的饮品;


★不跟陌生人走,不上陌生人的车,拒绝与网友单独见面;


★网络社交须谨慎:安装未成年人保护模式,不添加陌生交友账号,不加入陌生聊天群,如遇索要私密照片或收到色情内容,果断报警。


洗澡时间:第一责任人的

分阶段开展式教育


为什么洗澡时聊“身体”效果更好?


▶场景自然,化解尴尬


▶直观教学,理解零障碍


▶“关上门洗澡”本身就是一堂隐私课


洗澡

时光三阶教学法


第一阶段:认识身体(2-4岁)


🟠通过“找身体部位”游戏,从五官、四肢过渡到私密部位


🟣关键话术:每个部位都有名字,这些私密部位需要特别保护


🟢用科学名词坦然介绍性器官


第二阶段:理解差异(4-6岁)


🟠由同性父母带着洗澡,帮助孩子认同自己的性别


🟣自然回答孩子关于“为什么不一样”的疑问


第三阶段:建立观念(6岁+)


🟠隐私教育:私密部位除了父母帮忙洗澡、擦屁股时,以及医生在父母陪同下检查时,其他人——包括熟人、亲戚、老师——都不能看、不能碰


🟣如果有人想碰,要大声说“不”,立刻跑开,并告诉父母


特别提醒


爸爸的专属任务:对儿子示范清洁,对女儿强调保护安全;


据育儿建议,女生3岁后不宜和爸爸一起洗澡,儿子和妈妈可延迟到5-6岁。当一方感到不自在时,就是停止共浴的时候。


未完待续


📌如果您需要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支持,欢迎联系郑子殷律师团队13903072445。


14年专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专业守护孩子的未来。


👉 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家长看到。


👉 欢迎关注公众号,后台回复“防侵害”获取完整小册子电子版。

长按图片识别,关注公众号


下一期,我们将给出:遇到侵害该怎么办,以及全国求助途径全清单。敬请关注。


图片

郑子殷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业超过30年,是知名的未成年人法律保专家。


曾获主要荣誉:

2024年,获评广州市政协“2023年度优秀市政协委员”、获中国家庭教育学会2023年度家庭教育公益人物、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委员会主任


2023年,获广州市政协2022年度广州市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提案(2个)、在广州市律师协会“30年30人30所”活动中获评为“暖·服务为民榜样”、获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


2022年,获凤凰行动者联盟2022公益盛典年度十大公益人物入围、2021年度广东省最美志愿者和广州市最美志愿者、广州最美慈善家庭


2021年,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2017-2021年度全省优秀律师、广州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获广东好人、广州最美志愿者、广州十优律师


2019年,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18年,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形象大使、广州市律协“最美律师”


2017年,获第五届广东省志愿服务金奖 、首届律界公益榜公益爱心优秀奖、广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广州市慈善榜最具影响力慈善人物


2015年,腾讯大粤网、腾讯公益“2015时尚公益盛典温暖人物奖”

声   明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保证一定正确,本公众号对所有原创、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均保持中立,推送文章仅供读者参考。发布的文章、图片等版权归作者享有,如需转载原创文章,或因部分转载作品、图片的作者来源标记有误或涉及侵权,请通过留言方式联系本公众号运营者。谢谢!



图片


图片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〇〇二年一月,二〇一二年被评为“广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二〇一七年改制成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自开办以来涉足的业务广泛,包括:房地产与城市更新、金融、知识产权、执行与资产处置、建设工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刑事合规、刑事辩护、立法与行政法律事务、涉外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婚姻家事、商事争议解决等法律业务,能在多个领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诺臣”喻意“已诺必诚”的职业素养和服务精神。而“LAWSONS”取意“法律众子”,表达了诺臣人对法律公义的敬崇之心。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诚信、专业、审慎、智慧的信念和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权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做到智圆行方,已诺必诚。

图片


配   图 | 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文   案 | 郑子殷

排   版 | 黄晓瑜

审   定 | 林思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