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欧盟《人工智能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正式生效,成为全球首部AI法案。2024年12月26日,韩国国会通过了《人工智能发展和建立信任基本法》,是继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后全球第二部人工智能立法。2025年2月28日,日本内阁议会决定通过《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研发开发及应用推进法案》(人工知能関連技術の研究開発及び活用の推進に関する法律),日本AI治理进入了新阶段。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家也都在积极通过立法,应对人工智能高速发展带来的法律风险。
随着deepseek、kimi、豆包等人工智能软件的发展与普及,AI生成内容(图片、视频、文本等)、AI换脸、虚拟数字人等的应用场景不断增多,我们的日常生活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关系越来越密切。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了“人工智能+”行动,可见人工智能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增多。本文将对中国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进行汇总总结,后续将通过案例对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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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目前中国无人工智能领域的专门立法,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对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规范与治理。
而全国人大常委会近几年的立法计划中,均提及“人工智能”行业。人工智能已成为目前中国立法的重点领域。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强立法理论研究。……重视对人工智能、区块链、基因编辑等新技术新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快补齐相关领域法律短板弱项。……加强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涉及的相关立法工作,营造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强化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法治保障,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立法步伐,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填补法律制度薄弱点和空白区。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研究包括金融监管制度在内的金融方面综合性法律,以及财政税收制度、网络治理和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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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1.《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2021年12月3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自2022年3月1日施行。《规定》明确,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该《规定》规范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信息服务的要求及用户权益保护要求,保障用户的算法知情权和选择权。
2.《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2022年11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自2023年1月10日施行。深度合成技术是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该《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当加强训练数据管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训练数据安全,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并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生成合成类算法机制机理。
3.《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自2023年8月15日施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首部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专项规章,凸显了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治理之道。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可能存在信息虚假、数据泄露、侵犯知识产权等风险,《办法》明确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4.《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2025年3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自2025年9月1日施行。该《办法》旨在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该《办法》规定添加标识,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核验其生成合成内容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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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
1.《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
2022年10月1日,《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正式施行,为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生活、城市治理等领域深度融合保驾护航,为“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提供政策支持。
2.《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2022年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在人工智能的技术攻关、场景应用、治理体系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创新性规定,推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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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目前,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GB 45438-2025)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同步实施。该标准是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第一部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服务提供者如何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或隐式标识进行规范,即添加标识使用户明显感知该内容是通过AI生成。
除此之外,近两年也出台了《人工智能 计算设备调度与协同 第1部分:虚拟化与调度》《人工智能 大模型 第1部分:通用要求》《人工智能 大模型 第2部分:评测指标与方法》等大量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近几年的立法计划来看,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势在必行。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构建完善的人工智能法治体系。
林梓博 律师
林梓博律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士,工作语言为普通话、日语、英语。业务范围涵盖知识产权、科技与人工智能、数据保护与出境、建设工程、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涉外、刑事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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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
撰 稿 | 林梓博
排 版 | 黄晓瑜
审 定 | 杨治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