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顺德容桂某小区发生一起7岁女童被一只泰迪犬扑倒咬伤事件,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律师就此事接受了广东民生频道DV现场采访。

郑子殷律师提到,养狗不仅是个人爱好,更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犬只,而事件中泰迪犬是由未成年人牵领的,遛狗不牵绳,是自私自利的行为,让牵不住狗的未成年人遛狗,更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家长作为监护人、狗的主人,必须承担起赔偿责任,《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要牵绳、佩戴嘴套等规范,同时携犬外出而未能有效制止犬只攻击导致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以5000元罚款,若犬只伤人,经鉴定达到重伤标准,狗主人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心态,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过失伤害致他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郑子殷律师认为除了谴责,更需要建立让狗主人“不敢不牵绳”的惩戒链条,同时本次事件中的物管有建立台账等积极作为,这一点很值得其他社区借鉴。当然,养犬管理不能止步于此,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只有养犬人自律、管理者尽责、居民们共治,才能真正牵住文明之绳,让社区成为安全、和谐的家园。
郑子殷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行业30年,擅长民商事法律业务和公共法律服务:资产并购、企业法律顾问、高净值人士私人法律顾问;慈善法和非营利社会组织管理应用、学校法律顾问、校园安全事故纠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曾获主要荣誉:
2015年,腾讯大粤网、腾讯公益“2015时尚公益盛典温暖人物奖”
2017年,获第五届广东省志愿服务金奖 、首届律界公益榜公益爱心优秀奖、广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广州市慈善榜最具影响力慈善人物
2018年,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形象大使、广州市律协“最美律师”
2019年,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获广东好人、广州最美志愿者、广州十优律师
2021年,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2017-2021年度全省优秀律师、广州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22年,获凤凰行动者联盟2022公益盛典年度十大公益人物入围、2021年度广东省最美志愿者和广州市最美志愿者、广州最美慈善家庭
2023年,获广州市政协2022年度广州市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提案(2个)、在广州市律师协会“30年30人30所”活动中获评为“暖·服务为民榜样”、获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
2024年,获评广州市政协“2023年度优秀市政协委员”、获中国家庭教育学会2023年度家庭教育公益人物、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委员会主任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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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