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果味电子烟在国内已被禁售近三年,但在多地,非法售卖果味电子烟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不少电子烟集合店在售卖国标电子烟的同时,也在背地里售卖风味烟弹。买家依旧可以通过“水果味”“果味电子”等关键词检索,在线上平台找到非法销售的“贩子”发布的果味电子烟相关内容。
果味电子烟有哪些危害?为何屡禁不止?又该如何加强监管、精准打击“果味烟弹”的非法出售?近日,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律师就果味电子烟的相关话题接受了南方都市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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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易成“围猎”目标
涉及电子烟非法出售投诉占比31%
果味电子烟以香甜、清爽的口感(如草莓、西瓜、柠檬等)掩盖了传统烟草的刺激性气味,容易被误认为‘无害’甚至‘健康’,但尼古丁还在,危害依旧。”郑子殷律师认为,未成年人因好奇心强,更容易被这些新奇口味吸引,从而尝试并逐渐成瘾。“果味电子烟的甜味设计降低了使用门槛,导致频繁吸食和成瘾,青少年吸食后更易发展为传统烟民。”
《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消费税等相关政策和细则的相继出台,也使得电子烟行业已经进入“有法可依,有标可循”的严监管时代。
然而,电子烟行业目前发展仍面临一个巨大挑战,那就是屡禁不止的非法销售。黑猫投诉的数据显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烟”为关键词的总投诉量共350件,其中提及“未成年”“孩子”的占比达到16%,投诉问题排第一位的是非法出售,占比高达31%。
生产端管控不足、销售点分散
果味电子烟违规出售现象屡禁不止
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为何果味电子烟非法售卖仍屡禁不止?
“虽然国内禁止销售果味电子烟,但允许生产用于出口,生产源头未完全切断。线下销售点分散且隐蔽,线上交易跨地域性强,需投入大量人力进行监管和追查,执法难度较大。”郑子殷律师展开道,由于利润驱动与市场需求叠加,果味电子烟非法售卖屡禁不止,暴露了生产端管控不足、监管技术滞后及法律执行复杂性等问题。
目前市场上流通的果味电子烟主要有三种:一是本应出口却偷偷流入国内市场的海外版产品;二是声称为此前囤积的原版产品库存;三是热门电子烟的平替版或是通配版。
“对于出口回流的海外版果味电子烟,即使符合出口地标准,若回流至国内市场销售,仍属于违规行为。而‘通配’烟弹如未通过国家技术评审、不符合质量标准,还可能构成伪劣产品。”郑律师表示,无论是海外版、通配版,销售果味电子烟都属于违规行为。
郑子殷律师提到,如果违反国家规定,对外销售果味电子烟,并且情节严重,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另外,对于电子烟经营者而言,广告类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我国广告法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违者将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
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关键词监控
严查线上隐蔽销售和线下非法渠道
如何进一步严格监管、精准打击“果味烟弹”的非法出售?
郑子殷律师认为,社交平台应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涉及电子烟的广告、推广内容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果味电子烟内容。“针对商家通过社交平台引流至私域平台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平台应加强监测,切断引流路径。对违规账号采取封禁或限制措施,同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而针对线下门店,则应该强化源头管控,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和销售果味电子烟的行为。郑子殷律师建议,加强执法联动,推动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协同作战,严查线上隐蔽销售和线下非法渠道,重点打击“微商”“暗网”等黑灰产链条。同时,要求零售主体严格执行身份核验和年龄验证,利用技术手段实现销售数据全流程追溯,杜绝未成年人接触。
“监管部门应与平台、学校、家长等多方合作,共同防范未成年人接触电子烟。”郑律师进一步补充道,可以通过宣传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对电子烟危害的认知。
图文转载自:南方都市报
郑子殷 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行业30年,擅长民商事法律业务和公共法律服务:资产并购、企业法律顾问、高净值人士私人法律顾问;慈善法和非营利社会组织管理应用、学校法律顾问、校园安全事故纠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曾获主要荣誉:
2015年,腾讯大粤网、腾讯公益“2015时尚公益盛典温暖人物奖”
2017年,获第五届广东省志愿服务金奖 、首届律界公益榜公益爱心优秀奖、广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广州市慈善榜最具影响力慈善人物
2018年,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形象大使、广州市律协“最美律师”
2019年,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获广东好人、广州最美志愿者、广州十优律师
2021年,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2017-2021年度全省优秀律师、广州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22年,获凤凰行动者联盟2022公益盛典年度十大公益人物入围、2021年度广东省最美志愿者和广州市最美志愿者、广州最美慈善家庭
2023年,获广州市政协2022年度广州市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提案(2个)、在广州市律师协会“30年30人30所”活动中获评为“暖·服务为民榜样”、获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
2024年,获评广州市政协“2023年度优秀市政协委员”、获中国家庭教育学会2023年度家庭教育公益人物、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委员会主任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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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