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房产作为中国家庭的核心资产,其安全、定向的代际传承需求日益迫切。信托制度则以其灵活、独立、稳定的特性,成为防范家庭纠纷、财富外流的理想工具。
2001年10月1日生效施行的《信托法》,第十条规定信托财产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办理信托登记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信托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信托机构开展信托业务,应当办理信托登记,但未涵盖不动产等非资金信托财产的具体登记规则。由于法律法规表述的模糊及配套登记机制的缺失,信托财产难以完成“非交易过户”,这不仅制约了房产等非资金信托的发展,更让特殊家庭冀望通过房产信托保障子女未来生活的计划步履维艰。
今年“两会”,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雷建威律师聚焦心智障碍群体等特殊需要人群未来托付难题,提交了《关于探索建立不动产等信托财产登记机制的建议》。他呼吁一是以《不动产登记法》正在加快立法进程为契机,推动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率先在广州出台,二是针对不动产信托涉及的过户税费,制定专门的优惠、简化政策。

雷建威律师的代表建议,获得有关部门的积极响应,经过广泛的商议和充分的调研,该建议最终被采纳,并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会同广州市委金融办等部门协同启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今年7月14日,广东金融监管局、广州市委金融办、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省内率先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通知》的出台,在保障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规范、准确、完整和切实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在《通知》下发后没几天的7月18日,粤财信托完成了广东首单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财产登记,为我国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发展提供了“广东样板”。这一实践创新性地通过采用预告登记的方式,将暂不具备转移条件的不动产纳入信托财产的范围,拓宽了设立不动产信托的财产范围和条件,有利于解决预售商品房、未办妥房产证的二手房等暂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房产纳入不动产信托财产范围的问题。此外,本次家庭服务信托通过引入律师事务所担任独立监察人,深度融合家庭财富管理与传承、养老金融与公益慈善功能,有利于为财产管理需求多元、老龄化家庭及特殊需求群体提供制度性解决方案,标志着国内家庭服务信托、家族信托等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在财产确权保障、风险隔离、治理结构优化及信托目的多元化方面实现新突破。

今年“两会”,兼任广东省残联副主席的雷建威律师一口气提交了15个代表建议,其中涉残疾人工作的有8个之多,绝大多数获得有关部门的采纳,为广州市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雷建威 律师
雷建威律师,1996年11月开始律师执业,2002年1月参与创办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现任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席。
兼任职务: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残联副主席;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副会长;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市侨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越秀区侨联副主席;广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等。
曾任职务:中国民主同盟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广东狮子会会长;中国狮子联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越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等。
获得荣誉: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志愿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先进个人;亚运会火炬手;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理论成果奖”、“行业服务贡献奖”、“社会责任贡献奖”、“维护社会稳定奖”和“公益爱心奖”等;《亚洲法律杂志》华南华中地区“争议解决”律师大奖提名;等等。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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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品宣部
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刘雅滢